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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变了! 2026-09-30 15:16:45

“个税”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不管是打工人还是企业管理者,正确处理个税都至关重要。

今天为大家带来个税的重要变化,一起来看


一、7月29日起,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变了!


7月29日,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https://jiangxi.chinatax.gov.cn/art/2026/7/29/art_36235_22027.html


通告重点:


1.按宜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33元的3倍的12%的幅度为口径计算,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676元/月;


2.按宜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33元的3倍的4%的幅度为口径计算,宜春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为892元/月;


3.以上标准自2026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开始执行。


鱼小保解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


  • 单位和职工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个人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4%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可以看到,公积金、企业年金的个税扣除标准与当地平均工资息息相关,目前,《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正在陆续发布当中,大家记得关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二、新统计!全国各大城市2025年度平均工资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除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还有一项也可以扣除,每年可多抵扣12000元!


三、个人所得税再添一项扣除:每年可多抵扣12000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与此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通知》中明确:


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


假设小A2025年年收入120000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则对于小A来说:


综上,小A缴纳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可以节省个税360元。


因此,对于不影响税率的情况下,可以节省的个人所得税额=当年实际缴纳的个人养老金×个人综合所得对应税率。


而对于影响税率的情况下,其节税效果就更加明显了,比如:


假设小A2025年年收入130000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则对于小A来说:


此时,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640元。


四、2026年起,这些收入免征个税


(一)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全额免征个税


这类收入针对生育妇女,属于生育保险相关福利,2026年政策延续全额免税规定,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伤保险待遇:全额免征个税(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取得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均免征个税,覆盖范围明确,需准确区分工伤保险待遇与普通工伤补贴,避免误申报。


(三)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计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无需因未缴纳社保而误按劳务报酬计税。


(四)误餐补助:因公外出无法回单位就餐,按标准发放的免征个税


误餐补助并非全部免税,仅符合“因公外出、无法就餐、按标准发放”的部分免征个税,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免税范围,需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需留存员工因公外出证明、误餐补助发放标准及领取记录,确保免税条件合规。


(五)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标准的免征个税


差旅费津贴属于免税补贴,但需控制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的标准内,超过标准部分需计税,需提前核对当地标准,避免违规。


(六)远洋船员:每年在船≥183天,全年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类优惠针对远洋船员,2026年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属于“减半计税”优惠,并非全额免税,会计需准确核算在船天数,避免漏享优惠。


(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技人员,这类现金奖励享受减半计税优惠,需确认发放主体和奖励条件,规范申报。


为了方便大家记忆,鱼小保为大家整理了《最全33种免征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以下33情况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一、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二、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三、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四、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五、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七、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八、生育津贴免税

九、按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十、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十一、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十二、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十三、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十四、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十五、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十六、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十七、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

十八、远洋船员的伙食费

十九、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二十、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

二十一、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防护用品

二十二、外交人员所得免税

二十三、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二十四、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二十五、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二十六、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免税

二十七、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二十八、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二十九、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三十、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三十一、一次性破产安置费免税

三十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三十三、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