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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税,我又变了!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025-09-08 11:33:52

最近很多人都在关心有没有什么个税利好政策。

具体是什么意思呢?赶紧跟鱼小保一起来看看~


一、退税!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财政部此前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900129.htm


公告明确: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两部门发文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原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2425/content.html


公告明确: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1、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3、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提醒:9月抓紧修改这项个税信息!


重要提醒:孩子升学后,家长需要修改个税信息,各位家长千万别忘记了修改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


子女由幼儿园升入小学、初中升入高中、高中升入大学专科/本科、后续升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都属于教育阶段发生变化的情况。如果信息未及时更新,系统可能无法准确识别孩子当前的教育阶段,可能导致您无法及时享受每月2000元的税前扣除优惠。


目前,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现了从3周岁到博士的全教育阶段覆盖,包括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类,具体而言:


1.学前教育: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含0—3岁阶段)。


2.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


3.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4.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建议大家抓紧修改,让您的个税扣除能无缝衔接。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申报Q&A


Q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Q2: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Q3: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Q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Q5: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Q6: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境外教育需留存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证明材料备查。


Q7: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Q8: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9: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的号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10:大学毕业后,考研和保研的子女都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保研: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连续性学历(学位)教育的升学暑假期间可以正常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考研: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醒:


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的情形下,


1.切忌直接修改原有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新增一条教育阶段信息。例如直接将2025年1-8月的“高中阶段教育”修改为“大学本科”,会导致1-8月的被覆盖,无法享受对应阶段的专项附加扣除。


2.新增一条教育阶段信息时,注意衔接。例如,高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至2025-08,新增大学本科开始时间为2025-09,确保高中教育结束时间与大学起始时间连续。


四、个税减免:这些情形别错过


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中,有一些情形可以免征,还有一些情形能够减征,这可不是小事,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呢。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国债和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5.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7.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减征个人所得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