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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多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薪不到这个数,违法 2024-09-09 10:09:43
随着各省市社保、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调整文件的公布,我们会发现很多地区在公布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时,都会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
那2024年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有没有调整呢?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在内的还是不包含呢?

别急,鱼小保来一一告诉大家~

多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9月1日正式执行

一、湖南省:9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期,湖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该《通知》自2024年9月1日正式执行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2481


《通知》中明确:
2024年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2100元/月、1900元/月、170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21元/小时、19元/小时、17元/小时。

二、吉林省: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8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4〕66号),自2024年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6730


《通知》中明确: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
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三、云南: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全文:

https://hrss.yn.gov.cn/html/2024/8/23/60029.html


《通知》中明确: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990元提高到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提高到20元

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所辖县级市及市辖区、玉龙县和德钦县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40元提高到19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提高到19元

其他各县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90元提高到17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提高到18元


刚刚更新
2024版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截至2024年7月5日,全国已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高,达到2690元;江苏、浙江为2490元;北京为2420元。

随着最低工资的调整,多项待遇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劳动者加班费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提高。

二、劳动者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来说,其工资标准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上调基层员工的薪资。

三、试用期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近期要入职的小伙伴注意了,要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来看看自己的是试用期工资是否符合上述标准。

四、经济补偿金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注意
单位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
  •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而且根据各省市的规定有所不同,部分省市也要求如果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深圳市

该指引中明确表示: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二、天津市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明确表示: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无正当理由停缴社会保险费,或者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予支持。